從5月1日起稅率政策變化后,會計人要處理很多工作,發票開具、申報抵扣等工作忙不過來,最近有粉絲在后臺留言問稅率變了,進項怎么計算?今天小編重點給大家講解一下。
甲公司從乙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一批食用植物油,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票面金額10000元,稅額300元,價稅合計10300元。
解析:
甲公司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10000*10%=1000元。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原規定:
(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現規定: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A公司是棉布生產企業,購進免稅棉花100萬,生產適用16%稅率的棉布。
解析:
財稅〔2017〕37號文發布之前,A公司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買價*13%=100*13%=13萬元。
財稅〔2017〕37號文發布之后,棉花適用稅率降低到11%,用于生產銷售稅率為17%的棉布,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則A公司可以繼續抵扣13萬元。
財稅〔2018〕32號文發布之后,棉花適用稅率降低到10%,用于生產銷售稅率為16%的棉布,按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則A公司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買價*12%=100*12%=12萬元。
如果購進棉花直接出售,則按買價*10%=100*10%=10萬元抵扣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三、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原規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的農產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
現規定: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A公司是棉布生產企業,2018年5月自農民手中購進價值100萬的棉花,其中價值80萬的棉花用于生產棉布,棉布全部于當月銷售,不含稅售價為120萬,稅率是16%。價值20萬的棉花,以30萬的價格銷售給B公司。則A公司2018年5月應納稅額是多少?
解析:
1、如果棉布和棉花的進項稅額分開核算:
(1)進項稅額:
棉布對應的進項稅額=80*12%=9.6萬
棉花對應的進項稅額=20*10%=2萬
(2)銷項稅額:
棉布的銷項稅額=120*16%=19.2萬
棉花的銷項稅額=30*10%=3萬
(3)應納稅額=19.2+3-9.6-2=10.6萬
2、如果棉布和棉花的進項稅額沒有分開核算:
(1)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100*10%=10萬
(2)銷項稅額:
棉布的銷項稅額=120*16%=19.2萬
棉花的銷項稅額=30*10%=3萬
(3)應納稅額=19.2+3-10=12.2萬
少抵扣1.6萬進項稅,多繳納1.6萬增值稅。
政策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三、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原規定: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現規定:
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既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稅率貨物又用于生產銷售其他貨物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稅率貨物和其他貨物服務的農產品進項稅額。
未分別核算的,統一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或以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